漫談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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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8
作為新聞人物,長毛一直都深富娛樂性。然而作為政治人物,娛樂性即或足夠在民怨積厚的04年立法會選舉中讓長毛獲勝,也決沒可能令他在四年後連任。論政績,長毛有破壞有建設,可是他自己不數算的話,又多少香港市民留意到他在批判以外的工作?對選民來說,長毛頂多是一敢於抗爭行動偏激的候選人,對香港政治人材具信心的選民理應沒有票投長毛的道理。也就是說,相信香港原有政黨以至固有的政治人物的選民,理應不會把選票寄放在一個過去四年不斷抗爭卻在大眾眼中不見建樹的長毛。然而長毛高票當選,44763名選民寧可選擇長毛。

香港人對固有政治狀況的信心消磨殆盡,於是立法會有長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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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8
  香港藝人沈殿霞死了,醬缸國的死人效應應運而生。各報館電視台趕快重整沈女士生平資料片段,醫生一證實死亡就搶閘出號外報導,週日的電影全部可見這位肥姐的笑容。

  自少對沈女士有負面印象︰笑聲刺耳、為人霸道、說話刻薄(其實劍某一樣)。但最少,也是最重要的,她忠於自己!

  沈殿霞身材肥胖,但肥就肥,就以「肥肥」作稱號,後來有點江湖地位,行內後進叫「肥姐」。

  肥姐賣的是一個經典︰肥胖身材、貓頭鷹髮型、粗框眼鏡,加上深入民心的「上海婆」形象。所以她十年如一日,那個身材、那個髮型、那副眼鏡,更不屑邯鄲學步,盲目去做瘦身代言人︰瘦身是痛苦、變態的,跟「開心果」形象格格不入。

  有人會覺得沈殿霞的形象過時,但大家會接受一個可樂樽身型、穿三點式泳裝的肥姐跟那些瘦身明星一樣向大家擺出那意淫的態勢嗎?

  無可否認,沈殿霞在香港是一個個別例子,但這更顯露香港人的品味,是如此單一。恕我淺陋,現在香港的新晉歌手我全都不認識,他們的造型像一個個罐頭倒出來似的,而且歌曲、MV都偏向一個調子,沒有個性。反觀外地的音樂種類繁多,歌手形象百變、有實力,MV用心製作。所以本座不聽canton pop不是「扮嘢」,只是想做個精明的銷費者。

   當然這不能怪歌手,他們只是順應市場,這叫做認時務者為俊傑。「fan屎」們愛看垃圾,難道不賣給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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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4
  最討厭國際連鎖快餐店牡丹樓,就算不談個人不喜歡圾垃食物,客觀來看牠的質素是很差的。

  首先,講錢。初中時代一個套餐只要十六大元,還記得每人把廿元現鈔交給一位朋友購買,回後他總是「不設找贖」,所以我們都一定要「加大」,多付一元五角,換來大汽水大薯條。之後牡丹樓慢慢加價,有次朋友買回來的套餐沒有加大,因為廿元已經不夠。直到中五有天光顧,朋友竟然回來跟我們拿錢,我們異口同聲「好一個佛!」。

  其次,香港人最喜歡的道德問題。牡丹樓員工的工資差不多二十年不變,到現在好像還是時薪二十元左右,即時辛勤工作一小時還支付不了一個套餐!這是怎麼樣的世界!為牡丹樓工作經常吸入油煙,可說是「搵命搏」,本港很多低技術高風險的行業都有偏高的報酬,但對不起牡丹樓的主要業務是收買人命。

  第三,沒有標準。這個本座身受其害,因為牡丹樓火雞大學分店簡直是「慢餐」。店長管理失當,店員工作怠慢,繁忙時間很多同學要等候漢堡包,但牡丹樓不是第一天開業,每天同樣時間產品有什麼需求總有個大概,不可以叫製作食物的多做幾個嗎?市區的分店又沒有這個問題?客人付款買的是速度,否則到茶樓吃點心不是更好?我明白那幾位大嬸年紀大反應慢,但如此大企業可否多請幾個店員幫忙呢?

  最後,排隊問題。十年如一日,為什麼要多條龍?繁忙時間很多情況客人排得長長的隊,然後有位職員加入櫃枱服務,反應快的朋友就會第一時間箭步搶前優先購買。這不是對顧客不公平嗎?這方面吉野家、銀行、City Super的一條龍排隊方式真是值得表揚,總之就先到先走,不會因個別員工怠慢而得失正在輪候的客人。什麼?要評核員工表現?電腦系統要求員工登入便可,而且Mac Job也不要對人有太高要求啦!

  考考大家︰牡丹樓最低熱量的食品是什麼?



Feb 20

扑與報 不指定

劍茗 , 14:38 , 漫談經緯 , 評論(3) , 引用(0) , 閱讀(1385) , Via 本站原創
  還記得小學時老師希望我們養成閱報的習慣。當然,只限於報導手法正當,沒有色情的報章。但是,近年發覺香港沒有一份華文報章可以入目,連中學唯一會訂閱那份都失守了。用馮友的說法就是︰「絕望了,我對香港的華文報章感到絕望了!」所以,本座寧願多付一兩元,看西報。雖然只看懂七成,但那七成已經比華文報的廿成好多了……(負數倍以正數,只會是更大的負數 ^_^)

  有幸生於web 2.0的年代,資訊不再給傳統媒體壟斷,而且傳媒開始反過來給網路世界領導,近年有些報章經常抄襲網誌文章、引用論壇論題當新聞屢見不鮮。再深入一點,就是報館的寫手見識有限,跟網上萬千網誌寫手來自五湖四海相比,只是宇宙一塵,看扑的得着往往比報章來得好、來得精、來得有共鳴。

  現在的報章主要賣兩樣東西︰專欄作家、奇情故事。專欄作家只為少數讀者,奇情故事則是主要市場。奇情故事又以香港娱樂圈人物傳記為首選,其次是市井街頭火爆事件,再來就是政經名人獵豔直擊,最後才是國際局勢閒事。你說道德淪亡?朋友,不要假道學了,哪個不想看?

  其實還有個方法可以免費看西報,就是到公共圖書館,不過好像愈來愈搶手,看來英雄所見略同,大家被逼崇洋去……

  還是上網算吧,一百元左右的月費,每天不到五元,省下來的請家人上茶樓吧!

Feb 13

偶像閃閃閃 不指定

劍茗 , 12:43 , 漫談經緯 , 評論(0) , 引用(0) , 閱讀(489) , Via 本站原創
  九十年代初盛行一時的明星閃咭又再流行,幾位偶像歌手功不可没,加上最終奇拿還未現身,香港的導演門最好快快製作一部「大淫亂2008之明星大檸樂」,實行娛人自娛,催侷香港票房。

  其實這篇想講偶像的,根據Wikipedia解釋,偶像是︰

引用

偶像泛指被人崇拜的對象。古時的偶像多是各種神的塑像,但隨著現代人少了迷信,偶像多數是真實的人,尤以藝人為主,如歌星、影星等。

很多宗教都嚴禁崇拜偶像的行為,如伊斯蘭教。


  被聲稱的神祗被聲稱有超越自然的能力,受人崇拜可以理解,在今天會被人恥笑。如果以一個人,還要是偽人(又作藝人)為偶像,然後經常在其後吶喊助威、追車、收集剪報、跟蹤,甚至絕對支持,根本就是精神病,還要給人指着來恥笑。

  而且所謂的偶像看似成熟,然而骨子裡還是個小朋友。他們的閃咭在網上閃閃生輝,主角們卻在現實社會左閃右避,然後過了年逗足利是,攞個爛記者招待會,說幾句中學生都會的廢話,之後在後面的「fan屎」大喊支持,主角躊躇滿志、自鳴得意,最後鳴金收兵。奉這種人做偶像,不如到油尖旺區隨便找一位mk人做偶像來得有個性來得前衛。

  雖然「fan屎」質素極差,但為人偶像的可否勇於承擔,反省過去,才能夠坦然前對你們的「小朋友」!

  有個奇怪現像,很多邪教徒都有明星偶像,但邪教不是嚴禁拜偶像的嗎?邪教徒以他們的神為偶像,那不是違返了教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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